关于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担任邓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市政府决定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担任邓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队。根据《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忠实于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依法设立,工作制度健全,日常管理规范;
(三)熟悉市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规则,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尤其对行政法、合同实务、诉讼案件代理等领域有较深研究,自觉遵守政府法律顾问有关工作制度并服从管理;
(四)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总人数达到10人以上(含10人),执业3年以上能够承担值班任务的律师在5人以上;
(五)模范遵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六)律师事务所及该所律师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及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七)荣获过省级或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聘;
(八)担任法律顾问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提交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0月10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地点:邓州市司法局820室, 联系方式:0377-62366568)
(三)提交材料:
1.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附律师事务所简介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含正本及副本);
2.为市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工作方案;
3.执业律师名册;
4.为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案例、分析报告等材料3-5份;
5.获得荣誉的文件、证书(复印件)等。
前三项内容为必须提交的内容,后两项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提交。
三、工作职责
通过选聘,接受市政府聘请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为市政府下列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1.向市政府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应市人民政府要求,就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出具法律论证、审核意见书;
2.参与处理市政府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事务;
3.接受市政府委托代理市政府参加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维护政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政府机关的合法权益;
4.参与处理涉及市人民政府及部门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5.为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意见;
6.审核、评估、论证以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办公室名义签署的协议;
7.参与政府重大项目、重大合同的谈判和文书起草,出具法律意见书;
8.组织律师参与法律顾问值班,每周三必须有1人值班(节假日除外)。
四、服务年限及报酬
(一)服务年限
自聘任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服务报酬
担任法律顾问团队的律师事务所的报酬,具体金额在聘任合同中约定。
五、选聘程序
坚持注重能力、严格程序、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的原则,进行公开选聘。
(一)资格初审。市司法局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参选对象,并按照提交的材料进行排名报市政府审定。
(二)候选名单确定。邓州市人民政府综合考虑参选对象的业界权威、年龄结构、专业比例、取得荣誉、优势条件等因素,拟定候选名单。
(三)网上公示。候选名单经市政府同意后,在邓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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