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有驾照的注意!新规来了!“替人销分”将不复存在!

[复制链接]
0
2281
是艾殁 发表于 2019-3-9 08:33:16|来自:河南南阳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南阳
现在买车越来越容易了,
大家都加入了有车一族的行列。
但是,随着汽车的数量越来越多之后,
除了享受汽车带给我们的便利,
也承担着汽车带给我们的烦恼。
因为马路上的汽车越来越多了之后,
俗话说: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机动车发生违章事故也就越来越多,
违章就意味着扣分、罚款,
罚款可能大部分人都能接受,
但是扣分的话就很令大多数人头疼了!!
驾驶证一年只有12分可以扣,
一次红绿灯就要扣六分,
这稍微一不小心,可能12分就没有了。
所以很多人就有了从中获取牟利的贪念,
比如说有人专门向车主销售驾驶证的分数,
如果有扣分情况的话,
带上驾照以及相关的一些证件,
就可以帮忙代扣分数,
只要付一定的钱就行了,
很多车主最后也无奈的选择了这种黄牛党。


但是!现在这些已经成为历史,
从3月1日起,
帮他人处理电子眼扣分。
必须提前面签!


3月驾照扣分新规


如今,为了进一步防止驾照被盗用记分,
打击买卖分等违法行为,
有关部门再一次对销分规则进行了调整,
这样一来,想要借着别人的驾照销分,
或者从“黄牛”那里买分卖分,
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了!
3月1日起正式调整便民渠道,
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的相关流程,
就是如果你要从便民渠道(自助缴费终端),
处理他人的车辆记分电子眼,
需要提前到各分局、支警大队窗口,
进行面签绑定,
对于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且未绑定的,
将不允许自助办理涉及记分的交通违法,
绑定成功后才能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这也就是说,从3月1日开始,
通过自助渠道处理,
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
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
并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的交通违法!

3月1日前
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法,可以直接在警邮便民服务店、警银离柜办理自助机、交警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等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3月1日后
如果还想要使用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法,需要前往分局面签,并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该车之后的交通违章!
例如:小刘开着小黄的车违停了,收到了罚款100元的处罚并记驾驶证3分。

以前小刘可带上自己的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车辆行驶证等在自助机上处理。

但3月1号以后,小刘就不能直接用自己的驾照处理小黄的电子眼违法了,需要现在支队面签绑定之后才能处理。


先违章再绑定扣分行不通

3月1日后
通过便民服务渠道处理违章
处理有记分的电子眼时
被处理人必须是机动车的所有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只看楼主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