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邓州市委办公室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为教育为教师办实事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区)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积极推进“一抓三突破”重大举措,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突破教育短板,加快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依据《河南省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河南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南阳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南阳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结合邓州实际,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紧紧围绕“建学校、补教师、提待遇”三个方面为教育为教师办实事。现通知如下。
第一条 确保学前教育学位供给,3年内每个乡镇办好1-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城区住宅小区按照规划的居住人口规划建设幼儿园,由市国土资源部门在土地出让方案中予以明确。
第二条 加快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步伐,3年内新建小学5所、初中3所,增加学位18000个。
第三条 扩充优质高中教育资源,3年内新建3所城区普通高中,增加学位10000个以上。
第四条 支持邓州职业技术学校全面完成升专工作,3年内完成南阳幼儿师范学校资产置换任务。南阳幼儿师范学校搬迁后原校址用于扩充城区基础教育资源。
第五条 升级市特教中心办学条件,3年内确保学校可以满足我市所有聋哑、智残、盲残儿童等特殊教育需求。
第六条 实施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攻坚行动,到2020年,全市中小学校(含教学点)宽带网络接入率达到100%,网络出口宽带达到100M级以上,多媒体教室占教室总数的比例达95%以上;到2022年,全市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完备。
第七条 保证教师需求,采取调剂、补充、压减、引进等方式,两年内压减8%以上的其他事业编制,用于解决教师编制不足;其中2019年12月底前压减5%以上,2020年12月底前压减8%以上。
第八条 加大教师补进力度,3年内每年补进教师1000人左右。在基本解决高中教师缺口的基础上,2020年增加高中教师总量5%的储备,2021年再增加5%的储备。
第九条 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每年补进幼儿教师不少于100人;财政拨款城市公办幼儿园每生每年不低于5000元、农村不低于3000元,用于解决公办幼儿园聘用教师工资缺口部分资金。
第十条 提高中小学中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幼儿园、小学提高5%,初中、高中提高8%。
第十一条 实施“名优”战略,每三年评选一次全市“名师”“名校”“名校长”“优秀班主任”,评出名师100名、名校10所、名校长10名、优秀班主任200名。名师、名校长、优秀班主任每月颁发特殊津贴1000元,名校授牌,并实施动态管理。
第十二条 优化高考激励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建设一高中人才公寓,支持市一高中创建名校。
第十三条 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按每月不低于500元的标准发放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津贴。实施寄宿制普通高中教师生活补助制度,从2019年秋期起,按每班每月6000元、每学年9个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第十四条 解决农村教师住房保障问题,3年内基本完成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5年内通过多种形式为教师提供优惠商品住房,解决农村教师基本住房需求。
第十五条 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在市中心医院、人民医院等开设教师优诊窗口,全市公交车辆教师免费乘坐并设置教师专座,全市旅游景点教师免费游览。
第十六条 全方位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依法为学校教书育人提供良好环境,严格控制进学校检查行为,邓州市级检查需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报备,未经允许不得进校。
为教育为教师办实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对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将把为教育为教师办实事列入年度工作考评体系,考评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各级各部门要把落实为教育为教师办实事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确保工作成效。
中共邓州市委办公室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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