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按照南阳、邓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人大代表主题活动月”活动的部署要求,邓州古城街道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多措并举,深入辖区学校对这一热点民生问题进行突击检查和调研。
根据时间节点,下午4点30分正是学生们的放学时间,突击检查可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真实的现状,随着办事处主任赵鹏、人大主任刘海燕带领新华派出所、古城食药所、工商所、新华居委会、大西关居委会的十余名工作人员,来到辖区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详细检查并下发整改或者停办通知书。
检查结束后,人大代表和检查组的同志们一道,在城区四小学区办公室听取了学区校长陈彦伟就该校的教育教学、安全情况的汇报,并就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社会原因和安全隐患,以及问题解决的办法和出路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大家现场还就此次活动填写了调查问卷,就此热点民生问题经整理后做专项汇报和提议。
设立校外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符合相关要求的举办者;
(二)有合法的名称、规范的章程和必要的组织机构(家长选择培训机构时一定要注意其有无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一般应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
(三)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四)有符合规定任职条件的法定代表人、校长(行政负责人)、财会及主要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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