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邓州市公办养老机构收费标准的意见
经市民政局申请,我委结合邓州实际,经价格调查、成本监审、市发展改革委集体审价会审议并商市民政局同意,现将邓州市公办养老机构收费标准予以公示。
邓州市公办养老机构收费标准为:床位费:300元/月,护理费:全护理1600元/月,半自理600元/月,全自理250元/月。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市发改委价格科反映。
联系电话:0377-66060890
联系地址:邓州市新华中路100号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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