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买车越来越容易了, 大家都加入了有车一族的行列。 但是,随着汽车的数量越来越多之后, 除了享受汽车带给我们的便利, 也承担着汽车带给我们的烦恼。 因为马路上的汽车越来越多了之后, 俗话说: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机动车发生违章事故也就越来越多, 违章就意味着扣分、罚款, 罚款可能大部分人都能接受,
但是扣分的话就很令大多数人头疼了!! 驾驶证一年只有12分可以扣, 一次红绿灯就要扣六分, 这稍微一不小心,可能12分就没有了。 所以很多人就有了从中获取牟利的贪念, 比如说有人专门向车主销售驾驶证的分数, 如果有扣分情况的话, 带上驾照以及相关的一些证件, 就可以帮忙代扣分数, 只要付一定的钱就行了, 很多车主最后也无奈的选择了这种黄牛党。
但是!现在这些已经成为历史, 从3月1日起, 帮他人处理电子眼扣分。 必须提前面签!
3月驾照扣分新规
如今,为了进一步防止驾照被盗用记分, 打击买卖分等违法行为, 有关部门再一次对销分规则进行了调整, 这样一来,想要借着别人的驾照销分, 或者从“黄牛”那里买分卖分, 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了! 3月1日起正式调整便民渠道, 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的相关流程, 就是如果你要从便民渠道(自助缴费终端), 处理他人的车辆记分电子眼, 需要提前到各分局、支警大队窗口, 进行面签绑定, 对于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且未绑定的, 将不允许自助办理涉及记分的交通违法, 绑定成功后才能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这也就是说,从3月1日开始, 通过自助渠道处理, 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 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 并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的交通违法!
3月1日前 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法,可以直接在警邮便民服务店、警银离柜办理自助机、交警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等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3月1日后 如果还想要使用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法,需要前往分局面签,并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该车之后的交通违章! 例如:小刘开着小黄的车违停了,收到了罚款100元的处罚并记驾驶证3分。
以前小刘可带上自己的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车辆行驶证等在自助机上处理。
但3月1号以后,小刘就不能直接用自己的驾照处理小黄的电子眼违法了,需要现在支队面签绑定之后才能处理。
先违章再绑定扣分行不通
3月1日后 通过便民服务渠道处理违章 处理有记分的电子眼时 被处理人必须是机动车的所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