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商户违规存放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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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新 发表于 2019-1-24 09:33:31|来自:河南南阳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南阳

2019年1月21日,邓州市公安局前进派出所辖区的3家商户就因违规存放烟花爆竹被查处。
临近年关,鞭炮成了居民必备的年货,一些商户为了销售方便,就会大量囤积烟花爆竹,但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其囤放有着严格的要求。1月21日,前进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大小商埔、娱乐场所进行走访排查时,发现一副食店郭某某,香火批发店王某某,代销点丁某3人违规存放并经营烟花爆竹,且存货量较大,而这些烟花存放在这里没做任何防护措施,因此,这给周边住户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目前,违规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郭某某、王某某、丁某已被邓州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办案民警提醒广大商户: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因此在经营烟花爆竹时一定要按照法律法规进行销售,不得私自大量存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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