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社旗县发生一起群体围堵县委大门事件,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社旗县公安局依法履职,果断处置,在多次劝说无效情况下,社旗县公安局赊店派出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维护了县委、县政府正常办公秩序。
2019年07月23日09时许,因不满政府对东大桥附近拆迁赔偿款问题,张某献伙同张某福煽动二三十人围堵县委大门,用十余辆电动车将县委大门堵住,造成车辆和工作人员无法进出,严重破坏和影响县委正常办公秩序。社旗县公安局赊店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所长李普、指导员尚松立即赶往现场,为制止事态恶化,尚松耐心向集访人员宣讲法律常识和信访问题处理的程序和办法,围闹县委、县政府等国家机关是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要受到法律追究。
此时大部分围堵人员自觉散去,但张某福和张某献二人拒不配合,一人不断挑衅拍照录像,一人现场宣讲煽动集访人员拒不离开。
张某献和张某福二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民警多次劝说但二人拒不理会,依然大吵大闹,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果断处置,对涉嫌教唆群众围堵县委大门的二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市民在维护个人权益时,要采取正常途径表达诉求,切不可采集极端方式干扰和破坏社会秩序妨碍他人权益,不然事情得不到解决,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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