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决定将下列存在失信行为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发布,对其予以信用惩戒。 
      同时向公安边防、工商、房管、国土、建设规划、民航、高铁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和招投标单位予以通报,由相关部门对其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乘坐飞机、高铁、出境等方面给予限制,并请全社会对其进行监督。 
      如发现下列失信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或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请向南阳市卧龙区法院举报,如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执行人:袁红基 
 
性别:男 
公民身份号码: 412902196711xxxx18 
住址: 河南省邓州市白牛乡白西村白牛街108号 
执行案号: (2021)豫1303执恢1165号 
执行标的100000元 
  
被执行人:刘化连 
性别:女 
公民身份号码: 412902196812xxxx46 
住址: 河南省邓州市白牛乡白西村白牛街108号 
执行案号: (2021)豫1303执恢1165号 
执行标的100000元 
  
被执行人:王德聪 
性别: 男 
身份证号:411381198804xxxx13 
住址: 河南省邓州市张村镇梁庄村桥头30号 
执行案号: (2021)豫1303执1278号 
执行标的:7913.26元 
 
来源:南阳市卧龙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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