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5日,邓州市法院执行三团队执行干警历时一天强制腾退房屋一起。
据悉,本案被执行人董某、秦某二人系夫妻关系,因资金短缺,向张某借款72万元,借款到期后,张某多次向董某、秦某二人催要。经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邓州法院依法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在调解书生效后5日内还清原告72万元及利息。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张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并传唤被执行人到庭,但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房屋一套,承办法官遂决定依法处置其房屋。承办法官依法张贴腾房公告并告知被执行人限期腾空,但被执行人对此视而不见、充耳不闻,遂执行法官决定强制腾房。
(强制腾房现场)
为保障此次强制执行行动能够顺利进行,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根据案情,研究制定了行动方案,经过一整天的紧张作业,顺利将房屋腾空。
邓州法院执行工作坚持“两轮驱动”方针,加大执行力度,善用强制措施,真金白银解决问题,切实满足群众实质需求,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来源:邓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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