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2日,社旗县居民(马蹬籍移民)李某海从省外驾车返回淅川,在明知自己行程、健康码为黄色预警的情况下,为躲避疫情防控政策,与其在淅川老家的弟弟李某恩共谋,后李某海使用李某恩的微信支付宝账号登录自己手机,显示双码绿色通过淅川县疫情卡点。4月18日,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海、李某恩作出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广大居民群众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防疫通告要求,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工作。违反相关防疫规定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淅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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