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一电动车闯红灯被判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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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新 发表于 2019-1-10 10:16:14|来自:河南南阳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南阳
本帖最后由 小新 于 2019-1-10 10:21 编辑

马路上,电动车与汽车相撞的事故时有发生,在事故的责任认定和理赔问题上,有不少人都认为,电动车一方是“弱势群体”,发生交通事故无论责任多少都理应得到相应的赔偿,事实真是这样吗?近日,邓州一女子驾驶电动车闯红灯与正常行驶轿车碰撞,最后负全责。
  2018年7月24日18:47分,一辆电动自行车行驶至邓州市南二环邓襄路口时,因闯红灯与自一辆轿车发生碰撞,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受轻微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从监控视频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当时电动车在红灯的情况下,并没有减速,在轿车发生碰撞之后,电动车驾驶员被撞的翻转360度飞到了几米开外,幸亏当时轿车速度不快,否则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邓州交警赶到事故现场后,事故双方仍是各执一词,一方认为自己被撞要赔钱,一方认为是对方闯红灯自食其果。 在事故现场勘查完毕后,交警和事故双方当事人回到了交警中队继续处理,在调取了监控视频之后,交警最终认定由电动车闯红灯应负全部责任。
  轿车驾驶员李师傅:“当时去了交警队,电动车驾驶员的家属还认为我应该赔钱,直到交警把监控视频一放一看,责任书认定下来,他们才认识到,是他们闯红灯不对。”
 这起事故中,电动自动车驾驶员负全部责任,轿车驾驶员无责任。电动车一方自理医药费,还要负责两车的维修费用。所以谁弱谁有理,这样的逻辑是不对的。该谁的责任就谁的责任,不遵守交通规则,只会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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