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过年过节, 还是结婚嫁娶等等, 只要为了表示喜庆, 中国人都习惯放鞭炮来庆祝! 喜庆的氛围, 在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和腾空而起的, 彩色烟火中达到顶峰, 但是同时, 噼里啪啦的烟花爆竹给我们带来的, 还有震耳欲聋的噪声~ 漫天熏眼呛鼻的烟雾, 这些都严重污染着环境, ...... 随着2019年的到来 农历新年的脚步也逐渐近了 今年我市将继续禁放烟花爆竹, 在禁燃氛围内的邓州市民要注意啦! 从今天召开的2019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会议上了解, 今年,邓州城区禁燃范围公布了!
1禁燃范围东至207国道,南至南三环,西至杏山大道,北至湍河。 关于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有效防治噪声和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我市中心城区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规定告知大家,希望广大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政府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中心城区建成区域:东至G207国道,南至南三环,西至杏山大道,北至湍河。全时段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三、违反本通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府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一)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二)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对违反本通告,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五)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六)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对违反规定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举报电话:110 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邓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6日 其实禁燃也挺好的! 咱不说大的污染环境,就说小的 看春晚再也不用12点被鞭炮声打断... 初一早上可以继续睡个懒觉,不在被老爸老妈催床放鞭炮 你说呢?下方留言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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