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邓州烟花爆竹禁燃范围扩大!赶紧来看看~

[复制链接]
0
2124
小新 发表于 2019-1-21 09:31:0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南阳
无论是过年过节,
还是结婚嫁娶等等,
只要为了表示喜庆,
中国人都习惯放鞭炮来庆祝!
喜庆的氛围,
在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和腾空而起的,
彩色烟火中达到顶峰,
但是同时,
噼里啪啦的烟花爆竹给我们带来的,
还有震耳欲聋的噪声~
漫天熏眼呛鼻的烟雾,
这些都严重污染着环境,
......
随着2019年的到来
农历新年的脚步也逐渐近了
今年我市将继续禁放烟花爆竹,
在禁燃氛围内的邓州市民要注意啦!
从今天召开的2019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会议上了解,
今年,邓州城区禁燃范围公布了!

1禁燃范围
东至207国道,南至南三环,西至杏山大道,北至湍河。

关于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有效防治噪声和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我市中心城区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规定告知大家,希望广大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政府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中心城区建成区域:东至G207国道,南至南三环,西至杏山大道,北至湍河。全时段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三、违反本通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府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一)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二)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对违反本通告,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五)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六)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对违反规定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举报电话:110

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邓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6日
其实禁燃也挺好的!
咱不说大的污染环境,就说小的
看春晚再也不用12点被鞭炮声打断...
初一早上可以继续睡个懒觉,不在被老爸老妈催床放鞭炮
你说呢?下方留言给大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只看楼主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楼主

版主

热门推荐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