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拆!拆!拆!我市依法拆除一大型石料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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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新 发表于 2019-5-2 09:34:4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南阳
4月30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环保局、公安局、彭桥镇等,组织100 余人,出动大型机械4辆,依法对一大型石料厂进行彻底拆除。市领导张栓誉到现场督导查看。


此次所拆除的石料厂位于彭桥镇林山村,占地约10000余平方米,采矿证于2019年4月2日到期。因其扬尘治理不达标,不符合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条件,市矿产办于4月3日下发通知,要求该企业按照“三不留”(不留人员、不留采矿设备、不留建筑物)的标准,停止一切开采活动,并自行拆除有关生产设备,对矿区进行恢复治理。但该企业在接到通知后,自行拆除不彻底。根据河南省重要矿产资源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和《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第四条规定,此处非法露天开采矿山,按照“三不留”(不留人员、不留采矿设备、不留建筑物)的标准,进行强制彻底拆除。


“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继续坚持零容忍、严执法、出重拳,对‘散乱污’企业发现一家、取缔一家,全力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和蓝天保卫战,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延伸阅读
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
(四)取缔关闭。对非法露天开采矿山(含证照过期的矿山),按照“三不留”(不留人员、不留采矿设备、不留建筑物)的标准,由当地政府立即取缔。证照不齐全,或证照齐全,但在规定时限内,整治不达标,未通过验收的矿山,由当地政府组织依法关闭,及时注销或吊销有关证照,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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